刑罚轻重

服刑罪犯减刑规定

2022-06-17 11:01:59

  服刑罪犯减刑规定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时,满足减刑条件的便可以减刑。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有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

  

服刑罪犯减刑


  一、服刑罪犯减刑规定

  服刑罪犯减刑规定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提醒您,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服刑人员怎样减刑

  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减刑以后的刑期怎么计算

  1.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3.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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