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条件

去法院立案要钱吗

2023-05-19 15:54:03

  去法院立案要钱的,一般是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必要费用。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形。

  

去法院立案


  一、去法院立案要钱吗

  去法院立案要钱的。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提醒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二、可以不予立案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三、法院立案怎么立案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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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3201610692507

所在律所:北京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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