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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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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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山律师:给刚入行的法律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本所新闻-银川刑事律师-银川无罪辩护-刑事诉讼-孙金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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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山律师:给刚入行的法律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2022-06-17 11:04:33

  最近,有几位法律新人与我探讨法律实务工作如何起步的问题。我就说说自己的心里话,算是给刚入行的法律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吧:

  尽早形成自己的“办案风格”。

  这是以前在法院时,两位领导给我的建议,我觉得很有道理。其中一位说:“金山纳,不要管别人怎么说,刑事案件是最锻炼人的,扎扎实实办好手头的案子,几年下来,形成自己的办案风格,到时候别人就会来请教你了!”这里的“办案风格”,我理解的,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另一位说:“法官有多种类型,不管做哪一种,要坚持形成自己的风格,比如说学术型,我们中院的专委王某某,他就是常年坚持研究业务,刑事这一块,他在我们市就是比较权威的,还有那谁,现在已经到省高法了,他在我们市的时候,就是常年钻研民事这一块的。”

  后来,我承办的一个案件,因法律适用问题,审委会决定请示上级法院,我与领导一起来到中院王专委的办公室,一进门,我就惊呆了!满屋子全是书!我重点注意到了《刑事审判参考》,看样子应该是一本也不缺!几次业务上的接触,我发现王专委是真心研究业务,应该是乐此不疲的那一种。至今,他办公室那“法匠”般的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后来,我去省高院培训,遇到了那位我市选调上来的民事法官。他给我们讲课,不拘一格,很幽默,总是站着,偶尔坐的话,也是侧坐在讲桌一旁。他说:“法官,本科学历够了,只需做个善良正常人即可,但,这个善良正常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他的这句话,我的理解,从事法律工作,首先得能读懂法律条文、理解立法的本意,然后得不断理论加实践地提升业务技能,最后得敢于做个“正常人”,敢做,在这里就是非常难得的“善良”了!

  做学术型法律人。

  不管做法检还是律师,走学术型路线都不吃亏,这是我认为最幸福的一种“法律人生”。当然,人与人的“幸福观”是不一样的,你想“挣大钱”、“发大迹”,最好别做法律人,你可以做企业,因为法律人是挣不了大钱的,如果能,那就很危险了。

  一定要走专业化路线。

  千万不要相信那种“刚开始要什么业务都接触”之类的话,那是游戏人生!上了多年法学院了,还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一块业务吗?还感觉不到什么都研究是个“无底洞”吗?可能我学东西是比较慢的,这些年来,仅刑事这一块,我就感觉力不从心,刑法400多个罪名,想全部研究透,我看就很难!所以我就选择只研究某类罪名,这些罪名之间及与其他民事、行政业务之间可能有交叉,但总体来说,有了核心研究领域,接下来就是围绕着这个“核心”查缺补漏、不断精进的问题了。

  书籍要看最高法的。

  最高法的观点不一定全对,但不得不承认,是最权威的!下面法院,一般会参照最高法的主流观点来定案。试想,如果辩护律师的观点与公诉机关不一致,而辩方的观点有最高法的主流观点或指导案例来支撑,辩护律师将最高法的指导案例提供给法庭,法庭有不支持辩护律师观点的道理吗?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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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32016106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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