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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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罪犯减刑规定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时,满足减刑条件的便可以减刑。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有检举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 一、服刑罪犯减刑规定 服刑罪犯减刑规定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提醒您,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二、服刑人员怎样减刑 服刑人员减刑的方法: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减刑以后的刑期怎么计算 1.原判刑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的刑期应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包括判决宣告前先羁押的时间在内)应当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2.原判刑罚为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减刑以前已经执行过的刑期不计算在减刑后的刑期之内。 3.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是立功表现的,裁定予以减轻。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服刑罪犯减刑流程是需要对对受刑的人考察,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若符合,则提出减刑建议书,由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等进行裁量减刑。 一、服刑罪犯减刑流程 服刑罪犯减刑流程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 2.提出减刑建议书 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提醒您,监狱提请减刑的程序应当依照2003年4月2日颁布的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执行。 3.依法裁量减刑 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 二、罪犯可以减刑多久 罪犯可以减刑多久,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服刑人员获得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服刑人员获得减刑的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一定还用死,一般由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公安机关考察并办理担保,即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立即执行,而缓刑的考验期限应当在原判刑罚的刑期之上。 一、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用死吗 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一定还用死。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且属于情节恶劣的,才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如果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或虽然故意犯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的,二年期满后,可由法院减为无期徒刑。 二、被判缓刑能不能贷款 提醒您,被判缓刑能贷款。找法网提醒,缓刑和贷款没有什么关系,如果信用记录良好的,还是可以的。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三、死缓的减刑程序 死缓减刑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3.依法裁量减刑。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
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有吸收原则、并罚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折衷原则。宣判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对各罪分别量刑、决定刑期;宣判以后,根据所犯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刑期。 一、论述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如下: 1.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换言之,它是由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刑最重的罪吸收其它较轻的罪,或者由最重宣告刑吸收其它较轻的宣告刑,仅以最重罪的宣告刑或者已宣告的最重刑罚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2.并罚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 3.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4.折衷原则,亦称混合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不单纯采用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而是根据法定的刑罚性质及特点兼采并科原则、吸收原则或限制加重原则,以分别适用于不同刑种和宣告刑结构的合并处罚规则。在我国应该是从重处罚。 二、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形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并后减方法。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减后并方法。 三、数罪并罚最高多少年 数罪并罚一般最高为25年。找法网提醒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罪犯减刑的程序有三点,即需要对受刑的人考察,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若符合,则提出减刑建议书,由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等进行裁量减刑。 一、罪犯减刑的程序 罪犯减刑的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对受刑人的考察是适用减刑的基础工作,是减刑的第一道程序。 2.提出减刑建议书 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提醒您,监狱提请减刑的程序应当依照2003年4月2日颁布的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执行。 3.依法裁量减刑 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 二、减刑的期限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判处普通死缓的,不能少于15年; 4.判处死缓且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三、监外执行可以申请减刑吗 监外执行可以申请减刑,减刑需要满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或者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保释保释金会退还。取保候审人在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期限届满后有关机关会出具法律文书通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能跨省工作。 一、保释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保释金会退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能跨省工作吗 提醒您,取保候审能跨省工作,但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当事人跑了担保人有连累性吗 取保候审当事人跑了担保人有连累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候审取保是否会影响孩子政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只是取保候审不会对子女产生影响,但如果取保候审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且被判处刑罚,会对子女造成影响。 一、候审取保会影响孩子吗 候审取保是否会影响孩子政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取保候审对子女没有影响。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定罪量刑,不会对子女有影响。但在取保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办,将来判刑的对子女入伍、报考特殊岗位的公务员有政审影响。 2.如被取保候审人涉嫌刑事犯罪,且已判刑,则可能会对子女造成影响。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出来多长时间能结案? 取保候审出来大概是在5~6个月左右可以结案,取保候审只是一种看管状态的改变,当法院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举措时,并不说明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同样的道理,取保候审状态的结束,也无法代表案件的终结。结案的含义是指得案件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在法院进行起诉,并有一定的宣判结果后才能结案。当然也有可能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和调查,发现这个案件中并不涉及犯罪行为,也能够进行结案。只有经过结案之后,相关的当事人如果没有犯罪行为的话,才能算得上是重新获得人身自由。 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还会有工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并不会被剥夺劳动的权利,所以不会影响工作。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如果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话,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不会有工作 取保候审后还会有工作。 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 二、申请取保候审后还会批捕么?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提醒您,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办理取保候审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 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取保候审能不能出国 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出国,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保证随叫随到。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之后可以坐飞机。但是取保候审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一、取保候审之后可以坐飞机吗 取保候审之后可以坐飞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需要做飞机出行的,要告知执行机关,如果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做飞机的。 二、刑事拘留几天后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后收到拘留通知书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的情形 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