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山律师,前优秀刑事法官,现优秀刑事律师,供职于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只办理刑事案件,至今已审理、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 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某市第一案,金牌法律人”的锦旗; 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苏某称其为“正直正派好律师”,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 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对我们的好……”; 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诈骗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十年法磨剑,寒光锋芒现,大道心中存,只为正清源,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 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家属称:“孙律师,您是一位优秀、卓越、非凡、正义的好律师!”; 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孙律师,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坚守内心,响应内心的呼唤,让我想到了您……”; ……。 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办一个案子,交一个朋友”的理念,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 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1、 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2、 蔡某某1亿元合同诈骗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检察院; 3、 赵某某1200万元合同诈骗案——上海市二中院二审; 4、 刘某某制造毒品案——【公安部督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5、 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安部督办、最高法指定管辖】上海高院二审; 6、 卢某某贩卖毒品案——上海二中院一审、上海高院二审; 7、 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涉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8、 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9、 苏某销售假药案——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金华市中院二审; 10、 郭某非法经营案——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 11、 宫某某非法经营、逃税案——最高法、最高检申诉; 12、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上海一中院一审; ……。 孙金山律师认为,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是根,“才”是叶。有德无才不可怕,只要持续“修炼”,终将枝繁叶茂。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全国办案,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以确保案件质量。 联系方式:13305336984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查看更多》》刑事和解的情况如下:涉嫌刑法第4、5章的犯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可能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的,除玩忽职守犯罪外。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真诚忏悔,并向被害人赔偿损失,以获得他们的理解。
第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以下公诉案件中真诚忏悔,通过赔偿损失和向被害人道歉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理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可以和解:
由于民间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除玩忽职守犯罪外,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第二,刑事和解过程
第一步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分子供述犯罪事件的发生,并向受害者及其亲属承认犯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受害者描述了犯罪行为对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影响。
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描述了他们的感受。
4.在充分讨论了犯罪行为及其后果后,调解员可以询问受害者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赔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受害者应履行的义务。
所有参与者都能对加害人如何赔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最后一步,在听取所有参与者的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与者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参与者签署和解协议。
关于刑事和解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提醒您,刑事和解协议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并主持和解协议的制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银川刑事律师,银川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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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情况如下:涉嫌刑法第4、5章的犯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可能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的,除玩忽职守犯罪外。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真诚忏悔,并向被害人赔偿损失,以获得他们的理解。
第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以下公诉案件中真诚忏悔,通过赔偿损失和向被害人道歉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理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可以和解:
由于民间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除玩忽职守犯罪外,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第二,刑事和解过程
第一步是加害人承认犯罪。首先,让犯罪分子供述犯罪事件的发生,并向受害者及其亲属承认犯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
受害者描述了犯罪行为对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影响。
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描述了他们的感受。
4.在充分讨论了犯罪行为及其后果后,调解员可以询问受害者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赔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受害者应履行的义务。
所有参与者都能对加害人如何赔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最后一步,在听取所有参与者的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与者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参与者签署和解协议。
关于刑事和解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提醒您,刑事和解协议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审查和解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并主持和解协议的制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银川刑事律师,银川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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